2022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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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2-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变动权益权益变动前,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10,25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000049%;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10,249,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99907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或“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收到股东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雁丰投资)》,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雁丰投资)》。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塞力医疗

股票代码:6037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2590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2590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6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塞力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5月21日通过塞力医疗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塞力医疗合计不超过6,150,568股股份,即不超过塞力医疗总股本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或减持塞力医疗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塞力医疗10,251,050股股份,占塞力医疗公司总股本的5.00004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2年6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2,000股塞力医疗无限售流通股,占塞力医疗总股本的0.00097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刘婕

2022年6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婕

日期: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