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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冉”)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火炬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新疆华冉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冉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新疆华冉向农业银行火炬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金额合计人民币24,000.00万元;公司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因公司能够充分控制新疆华冉的经营、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且其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所以新疆华冉的小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新疆华冉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

鉴于新疆华冉与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黄骅)新能源”)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从2022年度对宏润(黄骅)新能源的担保预计额度中向新疆华冉调剂人民币3,000.00万元。调剂后,宏润(黄骅)新能源的担保预计额度从人民币38,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35,000.00万元;新疆华冉的担保预计额度调整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1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家晚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

新疆华冉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风力能源项目的投资管理、技术开发、转让;风力发电;机械设备的销售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新疆华冉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新疆华冉向农业银行火炬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与债权人农业银行火炬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根据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此外,新疆华冉与质权人农业银行火炬支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华冉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兆瓦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出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新疆华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新疆华冉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新疆华冉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新疆华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053,452.68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330,886.37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17.99%。

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南百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上述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为洮南百强实际提供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略,公司将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