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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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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2-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 04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3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和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国建科已回避表决。

为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加快应收账款清收,公司拟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国建科已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拟确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10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其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融资租赁、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国建科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5.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国建科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15: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 666 号 6 楼会议室召开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4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3日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红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和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加快应收账款清收,公司拟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拟确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10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其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融资租赁、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 04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

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和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发行市场:中国银行间市场

3.发行规模: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额度为10亿元,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为8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4.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期限: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为3年,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270天以内(含270天)。

6.发行方式:以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发行。

7.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发行利率。

8.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9.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申请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办理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发行方案,决定聘请承销机构及中介机构,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协议文件等。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四、审批程序及风险提示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能否获得批准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45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加快应收账款清收,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关联关系说明

在本次交易中,中建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国建科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中建财务公司系“中国建筑”集团旗下全资金融机构,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开业。2021年8月4日,取得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最新金融许可证。中建财务公司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贷款、贴现、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注:2021年度/年末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5月/5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建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其他说明

经查询,中建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参照市场价与中建财务公司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资产: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应收账款。

2.交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有效规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从事金融服务业务时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通过查验中建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并审阅了中建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中建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中建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85亿元,贷款余额为0.40亿元。

2022年年初至2022年5月31日止,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1.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1年8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26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1年10月2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26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生产运营,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46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或“乙方”)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建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协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鉴于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即将届满,公司拟继续与中建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建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拟确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于中建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中建财务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10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其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融资租赁、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

2.关联关系说明

在本次交易中,中建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国建科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中建财务公司系“中国建筑”集团旗下全资金融机构,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开业。2021年8月4日,取得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最新金融许可证。中建财务公司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贷款、贴现、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注:2021年度/年末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5月/5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建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其他说明

经查询,中建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约定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的内容及费用

1.存款服务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于乙方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2.信贷服务

(1)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监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及授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10亿元,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融资租赁、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保理、融资租赁、保函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在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服务

(1)乙方可在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二)协议的有效期、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通过查验中建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并审阅了中建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中建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中建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85亿元,贷款余额为0.40亿元。

2022年年初至2022年5月31日止,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1.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1年8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26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1年10月2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26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所涉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者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47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2年6月28日,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 666 号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将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2.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2、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2、3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或之前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

3.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场。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倩

电 话:028-83332761

传 真:028-83332761

电子邮箱:zjxbjs@csce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2。

2.投票简称:西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如委托人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备注: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