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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2-051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5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润麒路70号

咨询联系人:杨雨

咨询电话:025-84980469

传真:025-51871583

八、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