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融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34,173,6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78%)的股东上海融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屏信息”)于2017年12月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协议书》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详情可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4)。因质押给东兴证券的股票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或提前回购导致违约,东兴证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冻结融屏信息持有的公司股票34,173,659股。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2022)京02执318号】,东兴证券拟将融屏信息质押的公司股票进行减持处置而导致融屏信息被动减持。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实施细则》”),东兴证券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352,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6.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兴证券转发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2022)京02执318号】,东兴证券申请执行公司股东融屏信息持有的部分摩恩电气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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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上海融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因股票质押违约被动减持;
3、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强制平仓融屏信息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26,352,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6.00%)。且在减持期间内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融屏信息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协助执行通知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