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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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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2-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2022-096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2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6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6.18%股份的股东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6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1、《关于提名选举武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提议增加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三、因原会议登记、召开地址场地安排有变,现将会议登记地址、召开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三盛宏业大厦6楼会议室,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以及变更地址外,于2022年6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三盛宏业大厦6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2日

至2022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为股东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案,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为股东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案。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2022-097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南路380号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过半董事推举季明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董事厉群南先生、章超斌先生、范雪瑞先生、程曙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杨斌先生、职工监事谭昌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季明睿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免去朱从双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无效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选举宋元杰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因朱从双先生已于2022年6月29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议案9为无效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公司董事会组成如下:非独立董事厉群南、章超斌、范雪瑞、季明睿、凌云,独立董事陆肖天、程曙光(辞职,仍继续履职);监事会组成如下:苏代超、宋元杰、谭昌渊。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奕辰、张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关于免去朱从双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为无效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