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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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2-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2年7月1日起,阳光人寿将代销本公司以下基金:

投资人可在阳光人寿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认)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另外,我司旗下基金参与阳光人寿申(认)购等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阳光人寿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阳光人寿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阳光人寿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人在阳光人寿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