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2022-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2-08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8.2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A股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万〉2022-03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A股72,955,992股,占公司总股本(含本次回购的股份数)的0.63%,最高成交价为18.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1元/股,成交总金额1,291,541,933.3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期内,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2-046),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在每次回购的当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披露《翌日披露报表》,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同时,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披露了上月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的相关公告和报表。

二、回购股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回购期限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1,291,541,933.32元(不含交易费用),完成了回购资金下限64.6%。主要是因为可回购的交易日有限,且公司股价在回购期限后期持续高于回购限价。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司在72%的可回购日均实施了回购,但总体可回购交易日有限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1个月不得回购。由于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此,2022年3月31日至4月28日均无法实施回购。公司实际可回购期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6月30日,仅有41个交易日。41个交易日中,仅25个交易日的盘中曾出现股价低于回购价格上限(其中17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8.27元),公司在其中18个交易日(占可回购交易日数量的72%)进行了回购。

(二)回购期间后期,公司股价长时间高于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5月初公司担心股价因疫情影响出现非理性下跌的情形,为了在股价发生非理性下跌时,通过回购更好地“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在5月上旬谨慎控制了回购规模。5月中下旬以来,疫情形势有所缓解,且政府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证券市场交易趋暖。5月30日至今,公司加大回购力度,只要符合回购条件即进行回购,共计回购12.7亿元,日最高回购金额1.70亿,日均回购金额7,470万元。其中,5月30日至6月14日,公司持续回购了9.25亿元,日均回购8,410万元。6月15日至6月26日,股价逐步走强,较长时间股价保持在18.27元以上,公司积极抓住股价处于回购价格区间的窗口期,回购了3.45亿元,日均回购5,747万元。6月27日至6月30日,公司股价一直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未能进行回购。

公司在回购方案中亦已提示“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实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集团”)未买卖公司股份。2021年12月7日,深铁集团来函告知,拟在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所持公司股票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1-132)。回购期内,深铁集团开展了转融通业务。

回购期内,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详见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2-033),回购方案亦做了披露。

上述董监高实施了增持,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2,955,992股,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目前股权结构,若回购股份在回购期届满后36个月内全部用于出售,则预计回购且股份出售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无变动。

若回购股份未能在规定期限实现出售,回购的72,955,992股万科A股股份将全部注销,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回购期间内增持的股份需按其数量的75%锁定,上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未包括此部分被锁定的股份数量。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