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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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邵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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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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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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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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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2、3,关联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蒋锡培先生、蒋承志先生、邵亮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叶晓红、刘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2-07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为保证所有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公平、准确、完整,并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公司将主动披露相关中标及签订合同的信息。
一、签约项目情况
2022年6月份,公司收到子公司中标/签约千万元以上合同订单合计为人民币133,549.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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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智能缆网、智能电池、智慧机场龙头/领军企业,上述合同订单合计为人民币133,549.7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营收的比重、2022年营收计划的比重分别为6.40%、5.14%),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的履行及施工可能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客户自身因素等的影响,造成无法如期或全部履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