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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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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4、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82人调整为181人,原拟授予给该名激励对象的份额在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仍为7,791万份不变;公司董事会确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2年3月23日,以5.49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1名激励对象授予7,791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5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7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2022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末的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0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103,880,364元,并于2022年6月24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P=P0-V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息金额为0.04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5.49元/股-0.04元/股=5.45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09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购买银行低风险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于本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一、本次使用日常运营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日常运营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

2、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2022年度累计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总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二年。

3、可操作主体

公司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4、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2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日常对外支付需求,及时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上操作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周国辉先生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韦兰女士办理上述额度项下具体事项。为简化在以上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审计工作组。

3、审计工作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审计工作组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以及流程的管控,有效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资

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

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09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受让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后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公司”或“乙方”)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受让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未实缴注册资本)49%的股权,公司后续将依据具体情况,对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4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

2、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后续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办公大楼8层

法定代表人:陈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MA35GYXM7U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电线、电缆经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林业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矿山机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赣州港综合楼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木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食品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具销售,人造板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标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否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尚未实际运作,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协商,甲方拟向乙方转让持有目标公司49%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为:

2、经协商,鉴于甲方暂未对目标公司出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零元,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缴付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

在本协议生效,目标公司按本协议之约定完成全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甲乙双方按持股比例向目标公司出资至20%,即甲方完成实缴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的义务,乙方完成实缴人民币肆佰玖拾万元的义务;其余出资由甲乙双方按目标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缴付,最迟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

3、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因经营需要需对外融资的,由公司以其自有财产进行担保,需要股东提供担保的,根据双方股东单位的规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由各方协商以合适的方式处理或其他合法合规合理的方式提供担保,原则为甲乙双方按持有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甲方向目标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由乙方按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向甲方提供担保。

4、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每一守约方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该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以获得的利益;守约方为挽回损失、追偿等目的,支付的公证、鉴定、律师服务等费用。如守约方的损失无法计量的,则按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20%标准赔偿。此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解除协议时目标公司净资产金额为基准收购守约方的股份。

5、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并经各自有权机关审批同意后生效。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有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不并入公司财务报表,本次股权受让后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股权受让事项是为了结合合作方在江西省当地的业务资源,依托于公司成熟先进的供应链体系及运营管理模式,搭建特色产品展销平台与全国分销渠道,助力公司产业链升级创新发展,促进当地供应链行业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09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1-7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8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7月13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张磊、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