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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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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773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7月2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0号文同意注册,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1.1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7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3.98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500.00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114.2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9.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3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32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储存。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差异系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021年9月27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2022年3月10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2)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出具《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外,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773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7月2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并全部达产后年均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3,600.00万元,预计年均净利润1,384.21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尚在建设中。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B区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8日

至2022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7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B区2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7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华依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四)特别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B区2号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联系人:沈晓枫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