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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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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4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2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5份,收回5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刘晓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刘晓勇(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刘晓勇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

刘晓勇简历

刘晓勇先生,管理学学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资金管理总监、资金管理总部资金管理总监、资金管理总部副总裁、资产财务管理总部副总裁、资产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晓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7月1日收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刘洪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刘洪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洪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后,刘洪伟将继续在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任职。

刘洪伟辞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本次离任后,刘洪伟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鉴于其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刘洪伟将在原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刘洪伟股份锁定事宜。

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刘晓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刘洪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少于3亿元(含)、不超过5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4.75元/股(含),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审慎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上述股份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资金总额由3亿元(含)-5亿元(含)调整为1亿元(含)-2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在2022年2月25日(原回购届满日)的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至2022年8月2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7.4.2条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61,73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78,479.70万元)的10.67%。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