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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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城搬迁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2-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城搬迁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搬迁补偿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河北省政府、唐山市政府对退城搬迁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分公司”)位于唐山市区的产能于2020年9月全部关停。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唐山市政府就关停及补偿事项签订了《关于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唐山分公司关停暨签订〈退城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二、收到搬迁补偿款情况

本次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腾退工业用地约10260亩,按照城市规划预计可调整为商业和住宅性质出让地约5760亩,可获得搬迁补偿款总金额为334亿元。自《协议》签署以来,河钢唐钢及唐钢发展会同唐山市政府,全力推进土地变性相关工作。按照公司2021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退城搬迁补偿协议〉履行情况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预计2022年6月30日前唐山分公司本次退城搬迁补偿款可全部到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处置工作进度较原计划滞后,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唐山分公司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141.69亿元,占应收补偿款总额的42.42%,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完成搬迁损失补偿。延后的主要原因一是原工业土地规模大、各种历史情况复杂;二是唐山市按照国家对“土规”、“城规”、“海洋用地”等国土空间“多规合一”的部署,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目前“多规合一”还处在上位、下位规划同步开展阶段和反复修改调整的过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尚未完成,直接影响了部分退城搬迁腾退土地的调规进度;三是受疫情因素影响土地变性审批进度较慢。

三、后续计划及保障措施

河钢唐钢及唐钢发展将和市政府紧密配合,加大剩余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协调力度,定期与唐山市政府召开搬迁土地资产处置会议,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细化内部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督导,全力加快推进唐钢搬迁土地变性工作,尽早将搬迁损失补偿到位。同时,河钢唐钢将按照《协议》相关违约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支付的补偿金将按照1年期贷款利率LPR向唐山分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因搬迁工业土地规模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工业地属性复杂、土地 变更用途涉及的前置手续繁杂,可能存在土地变性工作进度缓慢从而影响补偿金到位延后的风险,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