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8日,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上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变更介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的实际进展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由“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同时相应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管账户。
变更后的信托账户设立后,先由公司大股东吴兰兰女士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进行垫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账户“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裕同科技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裕同科技第二期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共计20,850,177股择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至新设立的信托账户。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以及优先级委托方签订《西藏信托-章嘉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并通过受托人设立信托计划专户。2022年7月5日,“西藏信托-章嘉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账户“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裕同科技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裕同科技第二期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共计20,850,177股,承接价格按2022年7月4日收盘价的9折(即26.63元)。
“西藏信托-章嘉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将作为后续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管账户,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三、后续进展披露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