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智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调整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计算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长江智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号文准予,由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基金管家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而来。《长江智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2年1月28日生效。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8日起调整本基金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计算规则,将“如该对日不存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调整为“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修改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
二、关于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本次《基金合同》修改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