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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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章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宋文婷女士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沈骁虓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副总经理袁敏捷女士、财务总监张占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赖安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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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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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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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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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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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唐敏、叶诗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章辉先生、江咏先生、冷春田先生、唐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康华先生、龚涛先生、文东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其中章辉先生、江咏先生、冷春田先生、唐捷先生、龚涛先生、文东华先生任期三年,陈康华先生任期至2023年10月14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陈康华先生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章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江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审计委员会:文东华(召集人)、唐捷、龚涛
2、提名委员会:龚涛(召集人)、章辉、文东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龚涛(召集人)、冷春田、文东华
4、战略委员会:章辉(召集人)、龚涛、文东华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文东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于义广先生、金玉婷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吕凡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及《宏力达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于义广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冷春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唐捷先生、赖安定先生、袁敏捷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占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沈骁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赖安定先生、袁敏捷女士、张占先生、沈骁虓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冷春田先生、唐捷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沈骁虓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中,所聘任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本次所聘任的人员能够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冷春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唐捷先生、赖安定先生、袁敏捷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占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沈骁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李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宋文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赖安定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电气工程师。1993年进入电力行业,1995年至1998年,就任于泉州电校电气设备厂,1999年起任泉州电校电气设备厂副厂长;2001年6月至2003年5月,任泉州亿力电气技术设备有公司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泉州科力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2022年2月,任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安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75,571股。赖安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敏捷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2000年4月至2007年3月,担任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上海亚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20年1月,担任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敏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敏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占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08年10月,任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8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上海悦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12月,任鸿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骁虓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0年8月,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任上海亚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4年8月至2015 年3月,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董秘办高级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购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获得第十八届新财富“金牌董秘”、天马奖上市公司“最佳董秘”等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骁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沈骁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沈骁虓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7日在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书面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以口头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与会监事共同推举于义广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于义广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