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发布 到2025年全面形成“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记者 于祥明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7月12日正式发布。《实施方案》提出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表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十四五”时期,要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目标明确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需求潜力所在,对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城镇化动力依然较强,与此同时,城镇化质量亟待进一步提升,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动力和问题挑战并存。
《实施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承载人口和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
《实施方案》明确,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要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同时,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明显增强,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划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50万亩以内,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深入推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7.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3%。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放开放宽部分城市落户限制
“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户办法,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上述负责人说。
“在新起点上推进新型城镇化,应认清我国城镇化面临怎样的趋势。”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高国力分析表示,《实施方案》明确了五方面着力点,其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市民化质量是关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等一系列举措也是《实施方案》的亮点。
《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同时,巩固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参保覆盖率。即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并推动省级统筹,逐步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