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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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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建设银行开封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2-072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建设银行开封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河南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欧派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公司”)本次为河南欧派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封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已实际为河南欧派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2年7月13日,公司与建设银行开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建设银行开封分行为河南欧派公司连续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和承兑商业汇票授信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河南欧派公司在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愿意为河南欧派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河南欧派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河南欧派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欧派安防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欧派公司、花木匠公司、欧派木制品公司、欧派装饰工程公司、欧罗拉公司、欧派进出口公司、重庆欧派公司、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杭州欧派贸易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0,000.00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

在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0JKM10W

住所:兰考县济阳大道与华梁路交叉口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冯毅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经营范围:木制品、装饰材料加工、安装、销售;家具、五金销售;从事国家允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河南欧派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河南欧派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河南欧派公司与建设银行开封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二)保证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河南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保证金额: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范围:

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开封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开封分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开封分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七)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开封分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建设银行开封分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建设银行开封分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鉴于被担保的对象均为江山欧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105,33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19%;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105,33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19%。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文本;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