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全面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国家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工作。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2022年7月12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制药”)参加了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
根据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灵康制药产品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标产品基本情况
■
二、此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灵康制药的注射用头孢美唑钠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于2022年5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详见公告编号:2022-035)。注射用头孢美唑钠2021年销售额为106.2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0.14%,2021年第一季度销售额为24.34万元,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比例为0.19%。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七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中,在执行上要求全国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公司本次拟中选的品种若确定中选、签订购销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快速开拓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公司未来的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灵康制药参与投标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未中标,上述产品2021年度销售额为9,151.4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12.36%,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额为1,495.49万元,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比例为11.87%。上述产品未中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品销售,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今后,公司将充分利用渠道优势重点做好对非集采产品的市场推广,扩大这类产品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上述产品在其他渠道的销售推广。同时加强产品研发,聚焦有领先型、独家或首家、有技术壁垒或政策壁垒的项目进行研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与联合采购办公室签订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合同签订等后续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