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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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022-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07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海外进口物料及产品出货的物流期限无法保障,导致产品不能及时发货,同时公司刚性支出无法减少,造成运营成本增加;同时受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海运费持续高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2、公司运营资金紧张产能无法完全释放,从而使得客户需求及项目工程延缓,导致业务开展受阻,影响经营业绩体现。

3、报告期内,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出售参股公司长飞中利 49%的股权, 转让子公司广东中德房产、土地,经初步测算上述转让对当期利润贡献约13,1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07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中德转让部分土地及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德”)把位于东莞市东坑镇骏发一路6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建筑物配套设施设备有偿转让给东莞市东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伟实业”),双方协商达成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亿元。

由于合同签订及办理完成产权转移手续均早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故本次交易是依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依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莞市东伟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4日

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宝柏路17号8号楼218室

法定代表人:谢广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RNN478

经营范围:产销:电子产品;实业投资、物业投资、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伟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3、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经查询,东伟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位于东莞市东坑镇骏发一路6号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5,43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3,596.89平方米)和建筑物配套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不动产”)。

2、截至合同签订日,上述土地账面原值为2,619.39万元,账面净值为1,995.10万元;上述房屋建筑物等账面原值为11,060.18万元,账面净值为5,677.61万元。

3、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东伟实业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东坑镇骏发一路6号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5,43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3,596.89平方米)和建筑物配套设施设备有偿转让给乙方。

(2)除(1)所述外其它所属甲方所有的生产性等配套设施设备、屋顶光伏电站项目等需要安装于该不动产的资产及可移动资产不属于本协议转让内容。

3、转让款之标准及支付方式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不动产”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款为人民币2亿元(含税),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受让。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等)按照税法规定支付。甲乙双方按照土地及房产转让进度分次支付转让款。

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广东中德转让部分土地及房产所获得的转让款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出售资产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能够产生收益约8,500万元,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07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获悉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情况如下:

一、新增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

二、新增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

三、解除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自查得知,剩余涉及被冻结的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已解除冻结(前期已披露详见公告编号2021-157、2022-007),具体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本次披露的子公司被冻结账户的余额合计12.1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069%,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0.0076%。本次披露的被冻结银行账户非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所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被冻结子公司股权现已全部解除冻结。

3、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