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73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用2,5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3.8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0)。
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价格的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2日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287,04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789,600股,即283,25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221,624.32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3.8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74元/股(含本数)。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派送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3,250,400×0.0608)÷287,040,000≈0.06元(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8-0.06)+0]÷(1+0)=13.74元/股(含本数)。
上述调整后,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19,50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39,0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