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2-060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393.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009.09万元,同比增加约102.41%。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减少3,249.78万元,同比减少约4.9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393.7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9,009.09万元,同比增加约102.41%。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296.7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249.78万元,同比减少约4.96%。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84.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546.50万元。
(二)每股收益:0.33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1.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集中力量加速向创新型药企转型,为企业中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以及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出售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投资收益增加,使公司净利润增加。
2.报告期内,胰岛素国家专项集采落地,胰岛素产品价格下降,而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报告期内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此外,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不达预期,集采落地叠加疫情影响,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相应减少。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2.公司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增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所载2022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2-06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德谷胰岛素注射液申报临床
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于近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签发的关于德谷胰岛素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号为CXSL2200318国、CXSL2200319国。现对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1、药物名称:德谷胰岛素注射液
2、剂型:注射剂
3、规格:3ml:300单位(预填充注射笔)和3ml:300单位(笔芯)
4、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3.3类
5、申请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7、受理号:CXSL2200318国、CXSL2200319国
二、研发投入
截至本公告日,通化东宝在该项目中已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约8,418.34万元。
三、审评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四、药物研究其他情况说明
德谷胰岛素是丹麦诺和诺德公司开发的一种超长效基础胰岛素类似物,具有半衰期长、作用平稳持久、低血糖发生风险更低的特点。德谷胰岛素注射液(商品名Tresiba/诺和达),2012年10月首次在日本获批上市,并分别于2012年和2015年在欧洲和美国获批上市。2017年9月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德谷胰岛素注射液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正式在我国上市。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没有德谷胰岛素的生物类似药上市。
通化东宝的德谷胰岛素注射液2022年7月5日提交临床注册申请,2022年7月12日获得受理。
五、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
原研厂家丹麦诺和诺德公司的德谷胰岛素注射液(商品名Tresiba/诺和达)近年来的市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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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用各报告期末丹麦克朗(DKK)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汇率换算
(资料来源:诺和诺德公司定期报告)
德谷胰岛素疗效好,有安全性、经济性和便利性的优势,能够满足“平稳降糖”的血糖管理理念,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六、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德谷胰岛素注射液在生产、上市销售前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1.对药物临床研究进行许可批复;2.对药品生产上市进行审批。公司在提交临床试验注册申请后,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还需等待临床试验申请的许可批复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其他已上市的同类品种药物呈现出效果明确、安全性高、不良反应较少的特点。但根据新药相关研发经验,在临床试验中可能会因为各种潜在的问题而终止研发。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药物从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敬请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药品研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2-062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8号文批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726,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承销费用19,948,774.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1,031,137.5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726.9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675,410.57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21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第 11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该项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等五家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4月10日,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久事复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开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四方监管协议已终止。2022年6月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依法清算注销,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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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2年7月13日,公司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0764100104001084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公司统一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余额全部转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0806020529001055191),资金用途仍为“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