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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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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2022-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22-051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03月0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08号文《关于核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942,700,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7,277,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25,422,9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8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9938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65,85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000,002.80元,扣除发行费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3,997.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159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50704001040021971(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100270256329(已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132260000012017000245(已销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15000074853748(本次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311900043610503(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311900043610105(已销户)七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如下监管协议:

2017年3月23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6月6日,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家居(重庆)”)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更换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职责将由中信证券承继。鉴于保荐机构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65,854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1900043610105,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开户行于2020年12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1: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唐住建发(2015)20号《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由建设单位在该账户缴存,专项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根据工程项目工期安排和特点,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预储金按不少于合同总价的4%划转;此后,在基础验收前划转8%;在主体验收前划转8%。对于不按期预存预储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建设资金不到位,采取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质量验收,责令停止施工等措施进行处理。

注2:鉴于公司“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311900043610503的资金全部转到重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18年06月06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

鉴于公司“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于2020年04月08日完成注销工作。

鉴于公司“年产280万件卫生陶瓷生产线”、“营销网络扩建及品牌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专户507040010400219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双湖锦苑支行1305016212000000070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100270256329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并分别于2020年09月03日、2020年08月24日、2020年09月09日完成销户手续。

鉴于“研发设计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专户13226000001201700024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专户5070400104002347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并于2021年4月22日完成销户手续。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注3:鉴于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311900043610105于2021年01月14日完成注销工作。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结余70.05元已转至公司基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