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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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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的
公告

2022-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52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持有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54,837,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2,141,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84%;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接到中山润田通知,其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判定执行申请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变价中山润田持有的公司2,655万股股份,以清偿债务7.25亿元及利息。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号)。

2022年4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山润田的《关于中炬高新股份被动减持告知函》,通知公司粤财信托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份2,4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9%,详见《中炬高新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28号)。

2022年7月15日,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持股比例从减持计划公告日的20.56%减少至19.44%,详见《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2-051号)。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持股比例从19.44%减少至17.84%,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山润田持有公司154,837,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2,141,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84%。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并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被动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54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9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于2021年6月23日通过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于2021年6月22日增持公司股份67万股,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但截至2022年6月22日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中山润田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中山润田未按公开承诺完成中炬高新股份增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八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向中山润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山润田应切实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作出及履行承诺的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二、相关说明

中山润田高度重视《警示函》所反映的问题,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股票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53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鼎晖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寰盈”)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Guotai Junan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QFII)(以下简称“国泰君安QFII-CC”)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1.22%增加至12.3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8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火炬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鼎晖寰盈的通知,鼎晖寰盈于2022年7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火炬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广东禹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鼎晖寰盈的有限合伙人,鼎晖寰盈与CYPRESS CAMBO, L.P.的管理人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CYPRESS CAMBO, L.P.通过国泰君安QFII-CC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鼎晖寰盈认为:火炬集团、鼎晖寰盈与国泰君安QFII-CC为一致行动人。

2.国泰君安QFII-CC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3,983,219股公司股份,占比0.5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前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