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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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2022-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8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57,744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31,452股、130,687股、61,455股、66,937股,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863股、32,672股、15,364股、16,734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0.01%、0.01%、0.01%、0.01%。

公司于2022年0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于2022年04月2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公司于2022年07月19日分别收到王一龙先生、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相关数据计算为四舍五入;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完成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授予后最新总股本298,905,455股计算得出(下同)。

王一龙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原股东贵州英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之非交易过户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8.01元/股一20.36元/股。

刘德松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为20.30元/股。

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相关数据计算为四舍五入;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完成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上表中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陈丽君女士“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对比“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增加的股份数量为公司2022 年6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

(三)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