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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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2-050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金山路377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郑良才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明君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自愿锁定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郑良才、郑功已回避表决。议案1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徐俭芬、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律师:卢灵彬、贺萍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