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1版)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6日刊登于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3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亚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进行换届选举,并提名虞亚凤女士、金吉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进行表决。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任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3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包晓茹女士、胥飞飞先生、刘洁女士、仇向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薛静女士、裘益政先生、曾平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裘益政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裘益政先生、薛静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平良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包晓茹,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恒科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担任杭州美邦冷焰理火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中恒科技持股90%)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晓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1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与一致行动人中恒科技、朱国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3,296,729股(持股比例41.40%),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包晓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019年9月19日,包晓茹女士因“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中恒科技于持有中恒电气股份每减少5%时,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公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买卖中恒电气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并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鉴于公司较为完善的公司规范运作制度体系,以及包晓茹女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对于公司情况的充分了解,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认为将其作为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2、胥飞飞,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杭州D类高层次人才。2009年至今,历任中恒电气研发项目经理、产品总监等,国家标准《信息通信用240V/336V直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一起草人,现任公司IDC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胥飞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胥飞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刘洁,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华立科技有限公司市场助理、上海亚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及董事长助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和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充电桩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刘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仇向东,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中恒博瑞研发经理、运营总监、销售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仇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薛静,女,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讲师,能源部教育司计划处高级工程师,中电联教育培训部、统计信息部、规划发展部等部门主任。现兼任中国银监会保险业“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薛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裘益政,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会计学术高端人才,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曾先后就职于江西景德镇陶瓷大学讲师,浙江工商大学讲师、财务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裘益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裘益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曾平良,男,1962年出生,英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国家特聘专家,浙江省特聘专家,区域能源互联网技术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主任,IET Fellow,IEEE高级会员,TC122 WG1以及IEC TC8 JWG10&12和SC8B专家成员,国际大电网组织(Cigre)专家成员。曾先后任职于英国国家电网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风险管理部经理、系统容量部经理、系统运行激励与策略部经理、电网设计部经理,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担任电力系统规划及分析首席专家,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电力系统规划及分析首席专家,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平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曾平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形,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作出相关承诺。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3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七届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经过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虞亚凤女士、金吉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向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虞亚凤,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统计师。曾先后任职于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恒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11月进入中恒电气工作至今,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担任公司审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亚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虞亚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金吉鸿,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6月起就职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与项目交付工作,现任公司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吉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金吉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