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 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2-05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2022年7月25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一期项目
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
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2.《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22-05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12: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志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100%股
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转让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方式对外转让持有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矿业”)100%股权,公司以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拟转让股权的挂牌价格,即以备案的温泉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结合温泉矿业经营发展的预期,确定拟转让股权的最终挂牌价格。按照评估结果,预计挂牌价格不低于3,097.19万元,具体价格以在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的价格为准。
● 因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温泉矿业原采矿权证到期后,由于地区政策的不断调整,再次取得采矿权证面临诸多困难,一直未能解决采矿权证问题,2017年8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整合企业资源,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加快对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剥离及无效资产、低效资产的处置,以不断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因此,公司拟对外转让所持有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方式对外转让所持有温泉矿业100%股权,以完成对相关资产的剥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赛股份不再持有温泉矿业任何股权,新赛股份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温泉矿业股东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4.公司主营业务:石英砂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人民币8672.944808万元
6.成立时间:2012年3月2日
7.注册地址:新疆博州温泉县八十八团中学9-3-4-2
8.优先受让权问题: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温泉矿业100%股权,是温泉矿业唯一股东,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问题。
9.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标的公司权属情况
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标的公司运营情况
2015年9月15日温泉矿业原采矿权证到期,由于地区政策的不断调整,再次取得采矿权证面临诸多困难,温泉矿业一直未能解决采矿权证问题,同时由于持续亏损,温泉矿业于2017年8月向公司申请停产,现今仍处于停工状态。基于上述状况,公司拟所持有温泉矿业100%股权对外转让。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温泉矿业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温泉矿业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审计并出具了希新分审字(2022)0203号审计报告;2022年5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22)4787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32号令)》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12号令)的规定,产权交易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且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的评估结果。因此,公司以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拟转让股权的挂牌价格,即以备案的温泉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结合温泉矿业经营发展的预期,确定拟转让股权的最终挂牌价格。按照评估结果,预计挂牌价格不低于3,097.19万元,具体价格以在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的价格为准。
(二)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名称: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结果: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22)第XJ0014号《资产评估报告》,温泉矿业总资产评估值为3,713.69万元;负债评估值为616.5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097.19万元,较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795.76万元,增值率34.58%。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1)本次评估为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处于初级阶段,企业整体交易案例极少,相关交易背景信息极难收集、可比因素信息极难收集,可比因素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难于量化。故此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2)被评估单位温泉矿业自2017年8月至今停产多年,未来的经营发展情况尚未可知,被评估单位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对未来的经营无法做出准确的分析及预测。故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收益不宜量化,预期收益年限也不宜预测、与折现密切相关的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无法预测,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
(3)企业价值是由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同参与经营运作所形成的综合价值的反映,各项资产和负债在清查核实后可以逐项确定其评估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根据上述适应性分析以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委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4、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
5、重要评估假设及其合理性: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准则的要求,认定以下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3)继续使用假设:是指处于使用中的被评估单位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后,将按其现行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5)外部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6)假定被评估单位管理当局对企业经营负责任地履行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被评估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7)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8)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是评估工作的基础资料,评估工作以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这些资料真实、完整、合法为假设前提。
(9)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下,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估算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
(10)假设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定价合理性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经审计、评估的温泉矿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基础来确定拟公开转让的产权交易项目的挂牌价格。审计、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审计评估结果是基于合理假设和温泉矿业实际情况得出的。因此,挂牌价格的确定具有合理性。
五、股权转让程序履行情况及安排
(一)取得批复文件
新赛股份已于2022年5月24日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新赛股份对温泉矿业实施债转股及转让其100%股权的批复》(师市国资发〔2022〕33号)。
(二)资产审计评估
新赛股份已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先后对温泉矿业整体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三)内部决策程序
新赛股份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后工作安排
股权转让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后,公司将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确定摘牌者后,公司将与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双方将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股权转让程序,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权转让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剥离低效无效资产,整合企业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为进一步实施发展战略创造有利条件。
(二)股权转让可使公司减少亏损,将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市值,保障股东权益。
(三)股权转让完成后,新赛股份将不再持有温泉矿业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职工安置问题:温泉矿业因停产多年,目前在编员工人数为零。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并不涉及职工安置相关问题。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公司旨在加快对非优势业务的剥离及无效、低效资产的处置,以整合企业资源,不断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对温泉矿业股权转让事项表示一致同意。
八、投资者风险提示
关于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新赛股份对温泉矿业实施债转股及转让其100%股权的批复》〔2022〕33号)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审计报告》
(五)《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000万元,合作双方将通过成立子公司来运营,本项目分两期建成,项目一期投资2,6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所需资金2,456.3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3.67万元。项目一期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出资1,326万元,所占股权比例为51%;合作方新疆益祥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祥建材”)出资1,274万元,所占股权比例为49%,新赛股份将对新公司控股合并。
●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投资建设及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新疆博州及兵团第五师区域内丰富且优质的石灰石矿产资源,公司拟同益祥建材合作,在第五师双河市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扩大公司氧化钙及相关业务规模,壮大产业优势和巩固产业地位,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000万元,合作双方将通过成立子公司来运营,本项目分两期建成,项目一期投资2,6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所需资金2,456.3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3.67万元。项目一期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新赛股份出资1,326万元,所占股权比例为51%;合作方益祥建材出资1,274万元,所占股权比例为49%,新赛股份将对新公司控股合并。
(二)国资监管部门批复及内部决策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司与益祥建材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的批复文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与非国有企业合资成立新公司的批复》〔2022〕41号]。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一期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投资属权益性投资,根据项目一期本公司的投资额度1,326万元,该项投资的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方一: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方二:新疆益祥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1.名称:新疆益祥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MABQ6UD83X
3.成立时间:2022-06-09
4.注册地:新疆博州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金博南路投资发展中心130室
5.法定代表人:杨昌奎
6.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灰和石膏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杨昌奎持有股权60%;自然人楚孟雷持有股权40%。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杨昌奎。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一条年产60万吨氧化钙的生产线,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新建两条单产15万吨/年氧化钙生产线,二期新建两条单产15万吨/年氧化钙生产线。
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条环保竖窑(一条窑的产品专供化工厂和钢铁厂,一条窑的产品专供加气块厂)、2座3,000吨储罐,以及厂区变电所、供排水、系统采暖、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消防水罐、地磅房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配套及辅助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86团2连
(四)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年产60万吨氧化钙生产线总投资5,000万元,分两期建成,一期投资2,6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2,456.3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3.67万元。二期投资2,4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2,267.3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2.63万元。
(五)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为四个月;二期建设期为两个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所需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主营业务和股权结构:
本项目拟通过成立公司来运营,新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600万元,股东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主营业务为氧化钙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新赛股份持有新公司51%股权;益祥建材持有新公司49%股权。新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八)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及兵团第五师境内储存有丰富的氧化钙石资源,矿储量大,已发现和正在开采的矿区的探明储量较多,开采条件较好,交通便利,钙含量高,可烧制特级氧化钙产品,国内罕见。氧化钙是生产氢氧化钙、轻质碳酸钙、电石、脱硫剂的主要原料。 目前氧化钙主要应用于塑料、橡胶、造纸、建材等领域,我国是当今世界上塑料制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
为了使氧化钙产品得到更好的经济效益,提高深加工产品的附加值,计划建设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将氧化钙直接用于氢氧化钙、轻质碳酸钙、电石、脱硫剂的生产,进一步满足目前日益增长的高品位氧化钙产品市场需求,使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大幅增加地方税收。在第五师双河市建设氧化钙生产线,具有建设条件较好,投资相对节约,建设速度较快,生产成本低的优势,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将带来重大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地点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主要原料及动力供应能够满足本次建设要求。生产线按照氧化钙生产线标准进行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少,不会破坏周围环境。
本项目生产的氧化钙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随着建设项目的实施,产品档次的提高,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也为巩固、发展其产品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还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投资方向正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先进、可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本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 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新疆益祥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方式
建设60万吨/年生产线总投资5,000万元,分两期建成。一期计划投资2,600万元,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入股,其中甲方占股51%,即1,326万元;乙方占股49%,即1,274万元,实际投资超出2,600万元部分,甲方不再追加投资,双方股权比例不变。
(二)组建新公司
第一条 双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启动成立新公司,新公司由甲方控股,乙方参股。
第二条 新公司在双河市注册,新公司享受第五师双河市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
(三)合作投资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60万吨/年生产线总投资5,000万元,分两期建成。一期投资2,600万元,具体投资如下:
第一条 主要设备投资
投资2条环保竖窑约1,642万元,一条窑的产品专供化工厂和钢铁厂,一条窑的产品专供加气块厂;建设2座3,000吨储罐约558万元。
第二条 其他辅助设施及配套
土地及厂区变电所、供排水、系统采暖、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消防水罐、地磅房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约需投资400万。
第三条 土地及选址
项目用地70亩,选址为第五师86团2连。
第四条 建设周期约为四个月。
(四)双方分工和主要责任
第一条 甲方分工和主要责任。甲方负责完成项目前期报批报建手续:项目备案、审批、环评、安评等。
第二条 乙方分工和主要责任。乙方负责做好项目投产后公司的运营、管理和产品市场销售。
第三条 双方共同声明和责任
1.双方共同声明并确认:协议双方将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和责任及分工。
2.在该项目推进和实施过程中,各方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等的各项法规。
第四条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共同拟定项目公司章程、操作细则等,项目投融资具体操作安排和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等事项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上述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尚未签订,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后方可签署。
五、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以棉花全产业链为主业,以矿产加工为辅业,以资本运营为产业支持的“一主两辅”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借助本地区资源优势,扩大公司氧化钙及相关业务规模,壮大产业优势和巩固产业地位,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不断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主要风险因素
影响项目成败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产品销售价格、财务费用、原料价格、进口产品价格、运输费、人员费用、维修费用、项目投资、工厂效率、装置稳定性等。
其中产品销售价格、财务费用、原料价格属于商业因素范畴;产品价格、运输费、人员费用与项目建设地点有直接关系;维修费用、项目投资、工厂效率、装置稳定性受建设地点的影响,但主要与选择的技术和工程设计有关。
(二)风险程度分析
1、产品销售价格
产品销售价格对项目效益敏感性最强。本项目产品售价主要受完全成本和目标市场价格的影响,其中完全成本是确定产品合理出厂价的关键因素。按不同目标市场的当前价格及今后价格趋势分析,本项目产品在保证较高利润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或者在牺牲一定利润情况下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与企业的管理水平、营销政策等具有一定的关系,本项目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特别是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营销手段,因此对于同行业对比分析,本项目财务费用风险因素较小。
3、原料价格
本项目原料价格对项目效益有一定的敏感性,主要是影响到可变成本。项目公司与原料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故项目原料价格可控。而产品市场容量大,本项目在适当降低利润后会在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
4、运输费
运输费用按照铁路、公路的顺序从高到底排列。由于项目建设地地处西北地区,结合当地地理位置和目标市场分布,两种运输方式都可能用到。汽车运输主要考虑本地区附近用户。由于运输费是统一定价,因此只与运距有关。
5、人员费用
本项目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对固定成本有一定的影响,应合理安排人员。
6、工厂效率
装置的技术成熟性、设备稳定性和市场环境直接影响到工厂开工效率。其中技术成熟性和设备稳定性由选择的工艺路线和供货商承造的设备质量决定;市场环境受需求量影响。
7、装置稳定性
装置稳定性与项目投资、维修费用、工厂效率有密切关系,受技术路线、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
(三)综合风险评价
本项目产品发展前景好,未来市场潜力大,经过综合分析得出结论:本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市场,不确定性很小,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要对风险因素予以足够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就能规避和化解风险,降低甚至消除风险损失,本项目综合风险为低风险。
七、进展披露及风险提示
关于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的具体情况,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对外披露。本项目投资建设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与非国有企业合资成立新公司的批复》(〔2022〕41号);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1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1日
至2022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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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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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10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一2268189;传 真:0909一2268162; 邮 编:833408。
联 系 人:许丽霞、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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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