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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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李军董事长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汪梅方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79,443,6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40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1,537,2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9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47,906,3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4021%。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4,025,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9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4,025,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9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刘旸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1.00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21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61%;反对3,230,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4,4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74%;反对3,230,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626%;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杜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3.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16: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4名,董事李军、吴乐峰、孙昊、苏明波、孙晋、余国杰、李慧斌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李军董事长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汪梅方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化,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 范高效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李军、邵博、吴乐峰、冀志斌、杜鹏五人组成,召集人李军。

2.提名委员会由孙晋、余国杰、杜鹏、汪梅方、邵博五人组成,召集人孙晋。

3.审计委员会由余国杰、孙晋、冀志斌、杜鹏、汪梅方五人组成,召集人余国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冀志斌、孙晋、余国杰、杜鹏、邵博五人组成,召集人冀志斌。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