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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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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22年7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7月2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小敏董事长。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07,781,0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8547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9,137,5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64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68,643,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898 %。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6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13,027,5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929%。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7,779,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3,025,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7,779,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3,025,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勤芝、张子夜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