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分别为独立董事王铁林、邓延昌、梁融)。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8月12日以现场投票及和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2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分别为王广旭、黎展鹏)。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广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7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决议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审慎选择投资产品,为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具体实施部门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优先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及有信誉、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产品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合理地预计可能产生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北京兴华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北京兴华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机构信息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梁修武,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贤丰控股002141、天晟新材300169。
(2)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包括贤丰控股002141、ST林重002535、吉视传媒601929、ST天圣002872。
(3)项目质量复核人:时彦禄,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7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梁修武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处分但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1次;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业务类型、风险评估等原则确定本期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较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名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经验和资质,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经验和资质,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2年8月11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35;电话:0755-83139666;邮件:stock@sz002141.com。
(4)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于2022年8月11日16:30之前填报《来访人员备案申请表》,包括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近一个月出行情况途径地(详细列示到村镇);并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如未提前填报、未提前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秋萍 电话:0755-83139666 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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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