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7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滕用庄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7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湖北奖鱼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奖鱼水产”),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的考虑,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和实际经营需要,经与监利供销满堂红食品有限公司、卢隽源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拟终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奖鱼水产经营,依法进行解散清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宜。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奖鱼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23MA49RQXE52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朱河镇春台村一组特一号
5、法定代表人:滕用伟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05-25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养殖;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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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奖鱼水产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奖鱼水产成立后未实际发生业务,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后续经营计划及奖鱼水产的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奖鱼水产。奖鱼水产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并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15,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4.91%)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55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
2、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海欣食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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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公司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是兄弟关系,上述四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减持比例合并计算,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55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以大宗交易减持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滕用庄、滕用伟、滕用严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三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减持股份。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海欣食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