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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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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振光、毕天晓、陈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6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原持有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新鸿业”)10%股权,经公司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鸿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鸿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西安新鸿业10%股权转让给万泽鸿业,股权转让价格为9002.46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以及相应变更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082)。其后,因西安新鸿业的原因导致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迟迟无法完成,《股权转让协议》至今尚未履行完毕,且考虑到西安新鸿业的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取得一定进展,未来将产生较大投资收益,经公司与万泽鸿业协商,拟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万泽鸿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万泽鸿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万泽鸿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新洲南路3183号新洲花园大厦A座240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杨竞芳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MW0U26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8、主要股东:万泽集团持股100%。

9、实际控制人:林伟光。

10、万泽鸿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经查询,万泽鸿业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自解除之日起,《股权转让协议》中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因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万泽股份在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将万泽鸿业已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肆仟伍佰玖拾壹万元整(¥:4591万元)一次性退回至万泽鸿业指定的收款账户,万泽鸿业确保该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

3、万泽鸿业收到上述万泽股份退回的款项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自行终止,若有未尽事宜,将另行协商,另行签署相应协议。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万泽股份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双方股东大会/股东会/股东审议或决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万泽鸿业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仍持有西安新鸿业10%股权,鉴于西安新鸿业的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取得一定进展,未来将给公司带来较大投资收益,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法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且西安新鸿业的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取得一定进展,未来将产生较大投资收益,公司收回西安新鸿业10%股权,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本次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与万泽鸿业就西安新鸿业1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法按约定履行,且西安新鸿业的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取得一定进展,未来将产生较大投资收益,经公司与万泽鸿业协商,拟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后,公司仍持有西安新鸿业10%股权,预计未来产生的投资收益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万泽鸿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22年8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8月15日,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委托人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55-83241679

2、联系人:李畅、关雷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2年8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江融创”)原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5%以上股东,截至2022年6月13日,赣江融创已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将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5%以上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2、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7,781,0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55%),计划在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9月10日(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9月10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06,2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36%)。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东赣江融创《关于计划减持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2022年8月1日,赣江融创持有本公司股份17,781,0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计划安排。

2、股份来源:2019年4月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以及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6,806,23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0日;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进行,即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9月10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赣江融创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赣江融创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