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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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2-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1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7月31日,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583,170,395股的比例为0.0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3.29元/股,最低价为96.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93,568.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2-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20)。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8.2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7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583,170,395股的比例为0.0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3.29元/股,最低价为96.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93,568.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2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8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