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周玉华、宁清华、王岩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秦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交易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8月1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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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2年8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单独计票提示: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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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8月1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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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周玉华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秦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秦伟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秦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秦伟先生简历
秦伟先生,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秦伟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4年起历任深圳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信用分析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厦门泰亚鼎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创始人。
秦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秦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8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996,0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4,587,94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388,1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1,146,98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