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2-02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2年07月29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08月02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公司307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的各位董事均亲自表决,无以通讯方式表决的情形。

(五)董事长丁明国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订《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应内容进行了规范、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本部组织架构优化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运行实际情况,为促进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实现,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决定对公司本部组织架构进行优化。优化后公司本部设置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资产运营部、战略与投资发展部、采购部、销售部、安全环保健康部、工程智造部、新材料研究院、财务部、风险控制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工会、

水厂等16个部室、单位。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提请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2-02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因退休离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届退休年龄,艾兴海先生不再担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对艾兴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监事会提名周维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8月3日

附件:周维先生简历

周维,男, 1969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1990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业务主管、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业务主管、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纪检监察审计部副主任、风险控制部副部长。现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2-022

关于修订《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应内容进行规范、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公告编号:2022-02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3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8日

至2022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4208005;

3、传真:025-57518852;

4、联系人:郑卉、许兴。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