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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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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未来三年,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3、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调整

1、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制定及调整股东回报规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股利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规划其他事宜

1、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生效,修订时亦同。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八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摊薄即期回报测算的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22年12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为假设估计,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总股本14,524,815,185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况。

4、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亿元(含本数),假设发行价格按照2022年8月1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8.23元/股计算,发行数量暂估为1,822,600,243股。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5、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6.4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0.56亿元。

分别假设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持平、减亏50%、盈亏平衡、实现盈利(盈利金额与2019年持平)等四种情形进行测算。该假设分析系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并不构成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4,524,815,185股,其中因与国泰航空交叉持股抵消的股本为789,854,000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该部分股本予以扣减。

7、假设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8、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在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1: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452,481.52万股,其中因与国泰航空交叉持股抵消的股本为78,985.40万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该部分股本予以扣减,以1,373,496.12万股计算。

注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但从中长期看,随着募集资金的充分运用和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得以进一步提高,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提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项目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引进22架飞机项目将进一步加强机队规模、优化机龄结构、扩充航空载运能力、增加现有航线的班次密度及为增开新航线打下基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的资本架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围绕公司核心业务展开,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匹配。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和资源、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多年来培育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截至2021年末,中国国航拥有飞行员10,644人、工程机务人员13,146人、地面服务人员11,698人、客舱服务人员23,382人、管理及管理支持人员10,856人、营销人员5,337人、生产运行人员4,531人、生产支持人员6,964人、信息技术人员809人。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公司紧密围绕战略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干部教育培训开展方式。在网络培训方面,针对广大干部员工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差异化在线学习需求,迭代优化“中航集团领导力”微信学习平台,丰富课程内容,完善平台功能,创新活动运营。

在核心技术人员方面,疫情期间为保障飞行员、乘务员、飞行学员、机务维修人员、航务签派人员、地面服务人员的各项资质类培训。通过不断优化教学内容、积极开发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等方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培训提供坚实保障。

在后备人才方面,公司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健全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强化了对核心人才正向激励力度。公司动态优化了疫情补贴政策,对空勤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实施补助。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薪酬对标分析机制,推动差异化精准激励,有效激发了员工队伍活力。

2、技术和资源储备情况

作为中国唯一载旗航空公司,公司肩负着打造国家航企名片、落实“民航强国战略”的历史重任。公司现已拥有广泛的国际航线、均衡的国内国际网络,机队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有客机(含公务机)746架,平均机龄8.23年。在多年的经营积累中,公司核心资源与市场特点更加匹配,建立了机队长期发展优势,优化飞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公司航线网络以北京为枢纽,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成渝经济带为依托,连接国内干线、支线,对国际航线形成全面支撑,形成了广泛均衡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覆盖了中国经济最发达、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域,并在欧美等主流国际航线具有绝对领先优势。

3、市场储备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公商务主流旅客市场,配合公司枢纽网络战略,目前拥有中国最具价值的旅客群体。截至2021年末,凤凰知音会员已超过7,206.56万人,为在疫情常态化下稳定高端会员队伍,适时推出分阶段的适应性保级方案。国航APP注册用户突破1,420万人,且平稳快速增长。

公司主基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位于世界前列,地处欧美亚交汇点并拥有庞大的公商务旅客群体,北京的区位优势和客源结构优势利于公司保持较高收益水平;2019年大兴国际机场投入运营,2021年1月公司正式开启“一场两区”运营模式,作为目前在两场运营且业务量最大的主基地航空公司,公司拥有北京枢纽建设的历史性机遇。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坚持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航空运输集团”的发展目标,坚持“枢纽网络、客货并举、成本领先、品牌战略”四个战略方向,聚焦安全管理提升、市场布局优化、资源结构调整、产品服务升级、数字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关键领域,推进工作开展。同时,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机队长期发展优势,优化飞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不断增强维修、投资布局与主业发展布局匹配程度,全面提升公司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共同管理募集资金,并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主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关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航集团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第九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无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2-03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以下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系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均不构成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摊薄即期回报测算的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22年12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为假设估计,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总股本14,524,815,185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况。

4、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含本数)人民币,假设发行价格按照2022年8月1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8.23元/股计算,发行数量暂估为1,822,600,243股。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5、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6.4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0.56亿元。

分别假设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持平、减亏50%、盈亏平衡、实现盈利(盈利金额与2019年持平)等四种情形进行测算。该假设分析系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并不构成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4,524,815,185股,其中因与国泰航空交叉持股抵消的股本为789,854,000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该部分股本予以扣减。

7、假设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8、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在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1: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452,481.52万股,其中因与国泰航空交叉持股抵消的股本为78,985.40万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该部分股本予以扣减,以1,373,496.12万股计算。

注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但从中长期看,随着募集资金的充分运用和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得以进一步提高,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提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项目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引进22架飞机项目将进一步加强机队规模、优化机龄结构、扩充航空载运能力、增加现有航线的班次密度及为增开新航线打下基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的资本架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围绕公司核心业务展开,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匹配。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和资源、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多年来培育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截至2021年末,中国国航拥有飞行员10,644人、工程机务人员13,146人、地面服务人员11,698人、客舱服务人员23,382人、管理及管理支持人员10,856人、营销人员5,337人、生产运行人员4,531人、生产支持人员6,964人、信息技术人员809人。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公司紧密围绕战略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干部教育培训开展方式。在网络培训方面,针对广大干部员工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差异化在线学习需求,迭代优化“中航集团领导力”微信学习平台,丰富课程内容,完善平台功能,创新活动运营。

在核心技术人员方面,疫情期间为保障飞行员、乘务员、飞行学员、机务维修人员、航务签派人员、地面服务人员的各项资质类培训。通过不断优化教学内容、积极开发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等方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培训提供坚实保障。

在后备人才方面,公司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健全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强化了对核心人才正向激励力度。公司动态优化了疫情补贴政策,对空勤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实施补助。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薪酬对标分析机制,推动差异化精准激励,有效激发了员工队伍活力。

2、技术和资源储备情况

作为中国唯一载旗航空公司,公司肩负着打造国家航企名片、落实“民航强国战略”的历史重任。公司现已拥有广泛的国际航线、均衡的国内国际网络,机队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有客机(含公务机)746架,平均机龄8.23年。在多年的经营积累中,公司核心资源与市场特点更加匹配,建立了机队长期发展优势,优化飞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公司航线网络以北京为枢纽,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成渝经济带为依托,连接国内干线、支线,对国际航线形成全面支撑,形成了广泛均衡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覆盖了中国经济最发达、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域,并在欧美等主流国际航线具有绝对领先优势。

3、市场储备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公商务主流旅客市场,配合公司枢纽网络战略,目前拥有中国最具价值的旅客群体。截至2021年末,凤凰知音会员已超过7,206.56万人,为在疫情常态化下稳定高端会员队伍,适时推出分阶段的适应性保级方案。国航APP注册用户突破1,420万人,且平稳快速增长。

公司主基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位于世界前列,地处欧美亚交汇点并拥有庞大的公商务旅客群体,北京的区位优势和客源结构优势利于公司保持较高收益水平;2019年大兴国际机场投入运营,2021年1月公司正式开启“一场两区”运营模式,作为目前在两场运营且业务量最大的主基地航司,公司拥有北京枢纽建设的历史性机遇。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坚持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航空运输集团”的发展目标,坚持“枢纽网络、客货并举、成本领先、品牌战略”四个战略方向,聚焦安全管理提升、市场布局优化、资源结构调整、产品服务升级、数字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关键领域,推进工作开展。同时,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机队长期发展优势,优化飞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不断增强维修、投资布局与主业发展布局匹配程度,全面提升公司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共同管理募集资金,并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主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关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航集团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2-035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