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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奕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状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条款,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亿元(含3.60亿元)。发行数量为360.00万张,36.00万手。

3、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0%。

4、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6.6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5、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①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②发行对象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8月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深科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5日,T-1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4.44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4442手可转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81,040,000股,无回购到专户的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60,000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丁炜鉴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德钦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状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条款,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亿元(含3.60亿元)。发行数量为360.00万张,36.00万手。

3、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0%。

4、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6.6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5、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①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②发行对象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8月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深科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5日,T-1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4.44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4442手可转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81,040,000股,无回购到专户的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60,000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