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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2-02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吕伟先生连续担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故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组织安排,公司监事会主席吕强先生向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鉴于吕伟先生、吕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董事、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监事就职前,吕伟先生、吕强先生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监事的各项职责。在此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和履职的能力不受影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吕伟先生、吕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并希望其继续关心、指导公司的未来发展,帮助公司取得更好的业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2-025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沈永建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吕伟先生已向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提名沈永建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沈永建先生简历:1978年6月生,会计学博士、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19)独立董事、江苏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30659)独立董事;曾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专家,国家自科委通讯评审专家,江苏省发改委项目评审专家。长期从事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相关的学术研究。

沈永建先生已于2016年12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沈永建先生的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2022-027《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沈永建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永建)声明》。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3位监事参与表决,实际3位监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强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提名黄剑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黄剑先生:1978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会计师。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黄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2-02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2日

至2022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全部议案均已刊登于2022年8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17日(9:00-17:30);

2、登记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527室;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出席,如授权委托他人,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签字)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非个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出席,如授权委托他人,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欲现场参会股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到现场参会,请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森;电话:025-52875628;传真:025-84201927;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邮编:210012。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