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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39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959.948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8%;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8月11日

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议案》,根据《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手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向55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39,833,973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242,370,295股的3.21%。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在公司批准的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过程中,公司实际向554名激励对象授予39,753,973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8月18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并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以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意见的渠道。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东软集团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九届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8.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4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合计持有的1,959.9486万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959.9486万股,此前无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截至目前,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1名激励对象存在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54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59.9486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54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959.948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58%。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8月11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959.9486万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