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2临-028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提案,通过了全部一项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22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15楼1517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师李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439,867,9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1,266,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19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8,601,6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4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议案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26,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5%;反对741,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9,7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114%;反对741,8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88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安燕晨 余 丹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2临─029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九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刘会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五日
附件:
刘会成先生简历
刘会成,男,汉族,1965年5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现任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工会主席;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刘会成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持有公司股票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