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1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2年8月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董事钟海飚先生已辞职),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韦彦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聘任黄建湘女士、张薇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全文。

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外贸企业发展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不低于1年期LPR减0.5%,按季浮动;免担保;贷款可根据需求一次或分次放款,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及授信业务均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授信文件为准。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申请的2,000万元、6,000万元、10,000万元(担保金额合计18,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具体业务发生之日起进行计算,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公司章程》全文。

8.《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15:00在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1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情况

(一)董事辞职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钟海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钟海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钟海飚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为11名,未导致公司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韦彦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韦彦锦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公司于2022年8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韦彦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人数为12名,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提名黄建湘女士、张薇薇女士为副总经理。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黄建湘女士、张薇薇女士(简历附后)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公司于2022年8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上述两人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范文生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副总经理简历

1.韦彦锦,男,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壮族,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2009年7月,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毕业;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城轨事业部见习生、城轨事业部车体焊接工艺主办、MNG轨道交通系统车辆工业与贸易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经理、项目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主管、投资与规划部副部长(业务经理层级)、投资与规划部副部长、福斯罗整合办公室主任(副职层级)、福斯罗整合办公室主任;2022年6月起,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韦彦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黄建湘,女,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潍柴动力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部长、生产制造部部长、桥齿轮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专员;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公司华新机电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黄建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薇薇,女,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株洲市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综合部总监;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办、会计主管、融资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正在办理离职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张薇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1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军,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天桥起重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樊佳,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军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期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在研究了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审核,天职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2021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承担相关工作。我们认为其能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天职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1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机电”)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简称“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简称“浦发银行文晖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简称“北京银行株洲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8,000万元,均为原授信担保到期续签。上述担保内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3.2022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8亿元整,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申请额度。

2.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均为1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华新机电近两年订单及生产投入较大,对资金的需求较多,本次提供的担保均为到期续签,可满足华新机电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业务顺利开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华新机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及科学决策体系,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完全控制其生产经营情况。

华新机电最近一年及最一期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财务状况稳定可控,华新机电将加大回款力度,补充经营性资金流,总体控制银行授信使用额度。因此公司认为提供上述担保基本上不存在风险,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为92,071万元(含供应链金融业务),如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有效额度将为110,071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6.59%,总资产的24.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2,53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70%,总资产的16.36%。除对部分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1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证件对营业范围有特殊要求,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表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20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15: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6日。

7.会议出席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2年8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17日(星期三)9:00一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动力谷F区2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sid@tqcc.cn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段丽媛 电话:0731-22504022

邮箱:sid@tqc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3”,投票简称为“天桥投票”。

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2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2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元政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