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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且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2-045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且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贝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8.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40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导致权益变动的, 贝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9.15%减少至7.15%。

● 截至本报告书日,贝优有限公司持有嘉必优股份数量变更为8,577,935股,持股比例变更为7.15 %,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且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5%。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7月19日,转让方贝优有限公司持有嘉必优首发前股份11,313,454股,占嘉必优股份总数的9.43%。自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贝优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嘉必优股份335,519股。截至2022年8月5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贝优有限公司非嘉必优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嘉必优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转让不存在多名转让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贝优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贝优有限公司持有嘉必优股份比例将从13.57%减少至7.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截至2021 年 7 月 13 日,贝优有限公司持有嘉必优股份比例为 13.57%;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期间,贝优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嘉必优,股份减少至 9.15%;2022 年 8 月 5 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嘉必优股份,股份比例减少至7.15%。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内,贝优有限公司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5%。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二)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38.00元/股,为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37.58元/股的101.12%。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2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1家、证券公司45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150家,期货公司2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5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8.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4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