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15%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2一03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1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工程”)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自仪表”)15%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转让价格为189万元。转让完成后,新能源工程持有南自仪表40%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15%股权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工程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南自仪表15%股权,以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为189万元。转让完成后,新能源工程持有南自仪表40%股权。

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签约通知书》,函件称:江苏中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交易条件要求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获得最终资格确认,成为该项目受让方。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次股权交易相关事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中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6MA2601NB59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龙中路7号

法定代表人:王俊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05月11日

股权结构:南京晶之源科技有限公司65%、柴书珍(自然人持股)35%

主营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制造;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供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器辅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管理;电气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销售代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中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及其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15%股权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变更为: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江苏中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产权转让标的: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15%股权

2、转让价格:189万元

3、付款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元【即:人民币(小写)189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4、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5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6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扣除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中转让标的对应部分。

6、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股权转让原因

南自仪表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内容非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提高南自仪表市场化水平,拓展业务来源,降低运营风险,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二)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新能源工程持有南自仪表40%股权,仍为南自仪表第一大股东,南自仪表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为南自仪表提供担保、委托南自仪表理财方面的情况,南自仪表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