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福鞍控股有限公司、李士俊、李晓鹏、李晓飞、魏福俊、魏帮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全福鞍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全福鞍”、“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8月8日召开的上市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9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因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5%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吕世平、关联方鞍山韩湖机械金属有限公司、辽宁华圣模具有限公司、鞍山衡栋树脂固化剂有限公司、北京沃尔德沃克科技有限公司、鞍山信泰热力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穆建华、时任总经理石鹏、时任财务总监李静、时任董事会秘书秦帅予以通报批评。
基于《决定书》内容,公司董事会对《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更新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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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