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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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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69 公司简称:兰石重装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56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璞临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2-058)。

4.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临2022-05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57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和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2-058)。

3.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临2022-059)。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5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三项共计1,613.50万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审议程序

本次核销坏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人民币1,613.50万元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拟核销的应收账款中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坏账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对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核销坏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5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22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截至2015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567,154.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89.34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人民币17,500,000.00元及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1,30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199,989.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30日全部到账,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62010022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2020年9月18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27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2元。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272.00股,募集资金总额1,329,999,999.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9,632,755.9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5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已支付完毕,结余资金1,503.57万元转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其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武都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美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兰州住房城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8日、2021年12月27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6月30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285.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31)。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285.92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在2022年1月14日至1月24日期间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5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3月17日,公司已提前归还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7,500.00万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22年6月30日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6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更正对公司2021年度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数据无影响。

一、年度报告更正原因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现经核实,公司《2021年年报》 “第九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七十五)所得税费用-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中“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额”、“非应税收入的影响额”、“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额”四个数据未规范核算导致填列错误,本公司现予更正。

二、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2021年年报》 “第九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七十五)所得税费用-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更正前: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年度报告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对公司2021年度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数据无影响。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财务核算及审核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