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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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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122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担保实现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3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93%。前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为方便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等用途,决定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进行合作,与其开展综合授信贷款业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度为6,00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为4,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非担保额度2,000万元。

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8亿额度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69947113C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存厚

成立日期:2004-12-01

营业期限:2004-12-01至2054-11-30

住 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京通街9号106室

经营范围:供暖服务;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特种设备除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节能工程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热力相关设备、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制冷专用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93%,北京通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占比7%。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查询,新城热力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贷双方:借款人为新城热力,贷款人为徽商银行

2、借款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3、借款期限:单笔业务期限1年

4、借款用途:补充日常经营周转资金

5、借款担保:上市公司为4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新城热力其他股东北京通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未按其持有的新城热力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城热力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且北京通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北京市通州区国资委下属全资孙公司,持有新城热力7%股份,持有数量较小,未参与新城热力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新城热力拥有绝对控股权,新城热力资产和财务均受公司控制,因此公司本次给新城热力融资提供担保,新城热力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现后,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为131,500万元,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27,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8.69%。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3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93%。前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123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号)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102,80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1.40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78,514,132.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7日到达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1-26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向2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299,998.40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92,798,27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到达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就该募集资金账户与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凭证。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