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2-068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与衡阳市大宇锌业有限公司的未决诉讼。

2015年8月30日,公司与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大宇锌业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协议,约定公司向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主体设备,然后将该设备及公司生产的部分设备以47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衡阳市大宇锌业有限公司。然而衡阳市大宇锌业有限公司以产品未验收交付为由,于2018年5月9日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与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235万元违约金。2019年1月28日,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2018)湘0482民初758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违约,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赔偿衡阳大宇锌业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公司与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定不服,上诉至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4民终1914号文认定,一审对该案违约责任的事实未能查清、违约损失的事实未予查清及程序违法,将该案发回重审。截至6月30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决文书,公司相关广发银行账户资金3,900.00万元仍被冻结。

(二)出售参股公司“合智熔炼装备(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合智熔炼装备(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该事项已经2022年1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实控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于2022年1月24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6月30日,该项业务已办理完结,受让人为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三)非公开发行2021年绿色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到期还款事项。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事项。2021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1〕451号),并于2021年8月18日完成了2021年绿色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证券简称“21通灵G1”,证券代码“133055”)的发行。

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本期债券发行实际募集资金7,200.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5%。到期兑息兑付总额及手续费合计75,603,780.00元。

(四)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控股子公司江苏金通灵氢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项目的2022年度建设计划,目前该项目的生产线装配即将完成,预计在本年度第三季度进行试生产。

(五)印尼镍铁循环经济产业园自备电厂项目暂未正常履行。

2021年4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PT.KALIMANTAN BESI BATA (以下简称“KBB”或“发包方”)签订了《关于镍铁循环经济产业园自备电厂2?55MW及2?150MW电厂工程建设总合同》,项目一期、二期合同总价暂定为17.2亿元人民币,项目一期工期为预付款后660天,二期工期为预付款后1,000天。截至2022年6月30日,由于近年内疫情的深度影响,发包方尚未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合同暂未能正常履行,公司正与KBB加紧沟通。该项业务不对2022年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子公司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格林斯曼蓄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完成了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名称变更为江苏金通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并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江苏金通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与南通四建集团公司签署《中天钢铁绿色精品钢项目生产指挥中心高效电储能及余热回收空调系统集成合同》,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39,325,400.00),该合同中的项目是公司在电储冷、电储热细分行业中的首台(套)项目,对公司在储能行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推动区域绿色能源、绿色工业、绿色消费的发展。

2.公司于2021年4月份在集团本部组建成立国际贸易事业部,并推动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通灵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完成公司迁址、更名及经营范围变更业务,名称变更为金通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完成了相关董事、监事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根据十四五战略规划将金通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定位为国际贸易事业部的业务载体,并纳入国际贸易事业部统一管理。

3.为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和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聚集主业,压缩企业层级,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上海工业锅炉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完成工商注销。

(七)公司6月末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6月30日,公司集团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含分公司)在手订单总额为354,592万元(含税)人民币。(其中包含与印度尼西亚PT.KALIMANTANBESIBATA BESI BATA签订的《关于镍铁循环经济产业园自备电厂2?55MW及2?150MW电厂工程建设总合同》订单暂定价172,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