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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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量过半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2022-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量过半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2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5%以上股东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资本瑞鑫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资本瑞鑫4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7.0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持股5%以上股东长城资本瑞鑫4号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拟不超过8,554,26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且保证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城资本瑞鑫4号尚未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城资本瑞鑫4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5,742,900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2.014048%,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资本瑞鑫4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长城资本瑞鑫4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量过半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长城资本瑞鑫4号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量过半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长城资本瑞鑫4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014048%减少至4.999999%。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长城资本瑞鑫4号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长城资本瑞鑫4号将及时告知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督促股东长城资本瑞鑫4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14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4055%。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列减持计划: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持股5%以上股东长城资本瑞鑫4号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拟不超过8,554,26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且保证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城资本瑞鑫4号尚未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城资本瑞鑫4号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