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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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2-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24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7.8488%。本次权益变动后,鼎晖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526,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8488%减少至6.3052%。

2022年8月16日,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鼎晖投资发来的通知,鼎晖投资在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8月1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7,71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5436%。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24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7.8488%。本次权益变动后,鼎晖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526,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8488%减少至6.305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鼎晖投资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减持主体相关承诺的情况。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

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52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7.305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因自身经营需求,鼎晖投资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收到鼎晖投资发来的《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数量达到1%的告知函》,自2022年7月18日起至2022年8月16日,其已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晖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52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6.3052%。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大股东此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减持区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3年1月17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也即5,000,000股。当前减持计划期间内鼎晖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1%股份,在2022年11月14日之前其将不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减持主体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减持主体相关承诺的情况。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